記者楊佩琪/臺北報導
▲北檢提訊朱亞虎。(圖/翻攝畫面)
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,20日下午提訊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。朱亞虎於9月28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,算算2個月的羈押期,將於11月28日期滿,根據了解,北檢最快也將於本週決定是否聲請延押,因此此次提訊,朱亞虎的供詞能否有利自己停止羈押,備受關註。
朱亞虎曾任臺北市兵役局局長,離開北市府後擔任威京集團旗下,鼎越開發董事長,京華城改建就由鼎越負責。不過朱亞虎被控為推動京華城改建,容積率擴增,涉嫌接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,以捐款政治獻金為由,要求包括他在內共7名員工,每人捐30萬政治獻金,一共捐款210萬,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。
根據高等法院日前駁回朱亞虎抗告理由,法官認為,朱亞虎雖然不爭執聲請羈押禁見書內所指部分事實,並有相關資料等可證朱亞虎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,罪嫌重大。又其所坦承的行賄金額、範圍,加上證人證述和其他券證資料,仍屬有疑。朱亞虎恐為了避免受到重刑,雖然暫時「坦承部分」事實,仍有可能將來避重就輕、翻供,為保障被告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節,確有事實足認有串供、滅證之虞。
考量朱亞虎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、證據之保全,因為全案為對公務員行賄,影響國家層面深遠,應以公共利益維護為主,因此無法以具保、責付、限制住居代替而有羈押必要,依法裁定繼續羈押禁見。
不過由於朱亞虎有坦承犯行,也是全案首位有認罪的被告,檢方不排除讓朱亞虎轉為汙點證人,若能因此協助檢方獲得更多事證,也將依法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。
▲無罪推定原則。(三立新聞網製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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